育達科大 教務處

休學年限?

註冊課務組

  1. 學生累計休學期間為一學期以上,二學年以下;期滿無法即時復學者,得申請再予延長一學年,並以一次為限。
  2. 凡休學期間應徵服役者,得於服役期滿後,附服役截止日期證明,辦理復學;服役期間得不受休學二年之限制。
  3. 因懷孕、生產申請休學者,應檢具健保局特約區域醫院以上出具之證明書,申請休學期間不計入休學年限。
  4. 休學學生應於休學期滿前一星期向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或進修教育組辦理申請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