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學位證書損毀或遺失,該怎麼辦? 註冊課務組 學位證書損毀或遺失者,請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或進修教育組填妥「學生各項證明申請單」後到出納組繳交工本費一佰元,將申請單繳回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或進修教育組櫃檯申辦,於三天後憑收據取件。損毀換發者須繳回原發給之學位證書。